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

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,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。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,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:

一、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,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。任何企业、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(如广告宣传、商业发布、商品包装、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)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,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。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、发布下载链接、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(侵权)行为,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。

三、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(www.yegenyou.com)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。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,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,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,深化文化服务内容(如提供AI造字功能)等,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。

特此通告。

岳珂 | 南宋文学家、史学家

2021-12-24


岳珂(1183-1243)字肃之,号亦斋,晚号倦翁。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寓居嘉兴(今属浙江)。岳飞之孙,岳霖之子。宋宁宗时,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,有惠政。自此家居嘉兴,住宅在金佗坊。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历光禄丞、司农寺主簿、军器监丞、司农寺丞。嘉定十年(公元1217),出知嘉兴。十二年,为承议郎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十四年,除军器监、淮东总领。宝庆三年(公元1227),为户部侍郎、淮东总领兼制置使。


岳珂著述甚富。居于金佗坊时,因痛恨祖父被秦桧陷害,著有《吁天辩诬》、《天定录》等书,结集为《金佗粹编》(28卷,续编30卷),为岳飞辩冤,是研究岳飞的重要资料。又著有《桯(音听)史》15卷、《玉楮集》8卷、《棠湖诗稿》1卷、《续东几诗余》、《小戴记集解》(稿佚)、《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》1卷等。嘉定七年(1214),在嘉兴曾主修《嘉禾志》(未成书)。《桯史》以辨明“公是公非”为目的,通过对南宋朝野各阶层人物的言行的记载,表现了他对主战派和投降派人物的鲜明爱憎。书中所载之事,大都翔实可信。如《乾道受书礼》、《(范石湖)一言悟主》、《开禧北征》等条,可补史传之阙。其中对文人轶事的记载,诗文作品的转录,可资辑佚、校勘,也有助文学史研究。


所著《玉楮集》8卷,有《三恬堂丛书》本。《棠湖诗稿》1卷,有《丛书集成》本。《金陀粹编》28卷,《续编》30卷,有清刊本。《愧郯录》15卷,有《四部丛刊》本。另有《宋少保岳鄂王行实编年》2卷,有《明辨斋丛书》本。《宝真斋法书□》28卷,有《丛书集成》本。《桯史》有《四部丛刊》影元刊本、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。

编辑:花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