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

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,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。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,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:

一、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,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。任何企业、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(如广告宣传、商业发布、商品包装、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)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,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。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、发布下载链接、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(侵权)行为,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。

三、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(www.yegenyou.com)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。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,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,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,深化文化服务内容(如提供AI造字功能)等,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。

特此通告。

高翔|“扬州八怪”之一的清代书画家

2020-6-8


  高翔(1688--1753),字凤岗,号西唐,又号犀堂、西堂、樨堂等,别号山林外臣,擅画山水花卉,间作佛像人物。篆刻与汪士慎、丁敬齐名。又与高凤翰、潘西凤、沈凤并称"四凤"。高翔少年时期崇尚石涛,后与石涛结识为友,常相往来,情谊深长,受益颇深,是石涛的挚友和忠实追随者。

  高翔晚年时由于右手残废,常以左手作画。与石涛、金农、汪士慎为友。清朝的李斗在《扬州画舫录》中有过这样的记载:“石涛死,西唐每岁春扫其墓,至死弗辍”。意思是说,石涛死后,高翔每年春天都去扫墓,直到死都没有断过。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友谊很深。

  高翔除擅长画山水花卉外,也精于写真和刻印。他的山水画取法弘仁和石涛,所画的园林小景,大多是从写生中来。金农、汪士慎诗集上的小像,就是高翔的手笔,线描简练,神态逼真。著有《西唐诗钞》,“扬州八怪”之一。
  高翔山石常以“披麻皴”画出,苔点恰到好处,很少渲染,笔法简练,墨色淡雅,有空灵之感。树干常用双钩技法,树叶或圈或点,墨色清润。

  他是石涛的学生,但画并不与石涛相同,他的画个性很强,正是石涛“师造化,用我法”的体现。
  高翔在山水、人物、花鸟、书法等方面无所不精,人们可以通过他的作品增加一些对扬州八怪的认识,收藏的境界有时并非体现于经济价值上,而在于收藏一段历史,保存一段文化 。

 (编辑:帧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