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

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,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。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,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:

一、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,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。任何企业、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(如广告宣传、商业发布、商品包装、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)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,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。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、发布下载链接、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(侵权)行为,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。

三、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(www.yegenyou.com)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。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,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,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,深化文化服务内容(如提供AI造字功能)等,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。

特此通告。

李普同|执掌弘扬于右任所开创的标准草书之大业

2020-9-11


  李普同(1918—1998),名天庆,1918年生。大学教授。台湾桃园县人。五岁即从伯祖连火公习《三字经》、《千字文》及《论语》。后保粹书房,从名儒李石鲸先生研习国学、诗文,奠定扎实的文学基础。先生自幼即嗜好书法,并喜作榜书,时即领悟米元章“抵壁而书”的深意。曾以书信向中村春堂、黑木拜石等知名书家请益,对于书学方法,渐有启发。后肄业於延平大学经济系。


  曾获日本文化振兴会总裁、前总理大臣东久宫亲王颁赠国际文化艺术奖章。著有《日本新五体千字文》、《中国篆刻集成》、《中华书学讲座》、《楷书书法千文》、《草书书法千文》、《美术欣赏丛书书法欣赏》等行世。


  先生于1937年与友人发起成立“基隆书道会”。1958年正式拜于右任先生为师,为入室弟子,研习标准草书三十多年,深得右老草书真谛。1960年,曾出版《草书书法千字文》。于右任题其斋号为“心太平室”。1991年台湾成立“中国标准草书学会”,公推先生为理事长,执掌弘扬于右任所开创的标准草书之大业。


  历任银行经理、公司总经理、中国文化大学教授、中国书法学会常务理事,曾受聘为艺文奖、中山文艺奖、国展省展评审委员,获国际艺术院院士。先生习书之勤,在创作之外并兼研历代书论。

  (编辑:帧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