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

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,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。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,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:

一、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,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。任何企业、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(如广告宣传、商业发布、商品包装、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)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,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。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、发布下载链接、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(侵权)行为,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。

三、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(www.yegenyou.com)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。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,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,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,深化文化服务内容(如提供AI造字功能)等,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。

特此通告。

刘江|擅以石鼓文笔法写卜文,笔墨雄浑、厚重、刚健

2020-10-10


   刘江原名佛庵、湖岸、知非。1926年7月生于四川省万县。幼年即喜好书画,承家学,1945年中师毕业后,考入重庆国立艺术专科学校(中国美术学院前身)预科习绘画,得校长潘天寿教授书法、篆刻,两年后升入本科油画系学习。1949 年5月入伍,在浙江沿海及朝鲜等地服役,1957年回校(国立浙江美术学院)复学于国画系,1961年毕业留校协助潘天寿、陆维钊、沙孟海等创办了浙江美术学院书法篆刻科,并执教书法篆刻课程。

  
  曾担任过浙江美术学院国画系党总支书记、中国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、创作评审委员会委员、篆刻艺术委员会委员、书法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。长于书法、篆刻,书法幼习颜真卿、柳公权、赵孟頫、后学李北海、继临习秦篆汉篆。后专攻篆书、由秦汉碑版文字入手,上追钟鼎款识铭文,龟甲兽骨文字,下涉吴昌硕、杨沂孙、邓石如等,擅以石鼓文笔法写卜文,笔墨雄浑、厚重、刚健,章法时有开合,富有变化。篆刻师诸乐三、法吴昌硕,后追探古玺、印之神韵,尝以卜文、韩金文入印,偶参九叠文笔意,并熔封泥、陶范于一炉,在浑穆中求灵动,朴拙中寓雄秀。其作品参加全国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届书法展,其篆刻参加全国第一、二届篆刻展览。并先后由国家组织参加至日、韩、美、加、新加坡、意大利等国展出,并收入作品集。又为国内多处博物馆、艺术馆、纪念馆、风景名胜点碑林等处收藏,或被勒为碑石、匾联。

  
  创作之余,重视书法篆刻理论,主要专著有《篆刻技法》、《篆刻艺术》、《篆刻美学》、《篆刻的形式美》、《篆刻教程》、《印人轶事》、《中国印章艺术史》等十六种专著面世。《论甲骨文书法》、《略论唐宋元官私印》、《论气》、《吴昌硕艺术精神》等论文四十余篇,发表在国内多种专业刊物上,专著与论文在日、韩等国有译本,港台地区有传载。传略被《中国当代书画家名人大辞典》、《中国美术家辞典》等八种辞书收录。《中国书法》、《书法研究》、《篆刻》、《印林》等国内主要专业刊物有专访介绍。

  
  由于在书法教育、书法篆刻创作及印论等方面的成就2002年被评为省“二十世纪有突出贡献的文艺家”之一,秋又获“鲁迅文艺奖、优秀奖”(一等奖)。  

  (编辑:帧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