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通告-叶根友字体使用相关问题

关于美术作品使用问题的通告暨温馨提示

叶根友先生系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,依法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。基于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下载链接等情况频发,现就叶根友相关美术作品的使用问题通告如下:

一、叶根友字体系商业字体,使用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。任何企业、个人等社会主体在商业用途(如广告宣传、商业发布、商品包装、游戏内嵌程序用字等)使用叶根友字体都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许可,购买授权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未经授权擅自商业使用者应当停止侵权行为。未经授权许可进行商业使用、发布下载链接、假冒叶根友字体运营方等行为均系违法(侵权)行为,请相关方立即停止实施相关侵权行为。

三、若有商业使用需求可登录叶根友字体官方网站(www.yegenyou.com)查阅授权许可方案并与权利人联系授权事项。为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助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,叶根友系列美术作品结合客户需求,逐步推出优惠授权方案,深化文化服务内容(如提供AI造字功能)等,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使用需求。

特此通告。

于明诠|出席中国文联"向祖国汇报"百名优秀青年文艺家创作经验交流会

2021-1-22


  于明诠,别署于明泉、于是乎等,1963年生,山东乐陵人。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,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兼学术委员,沧浪书社社员,山东青联委员。1990年1月3日《青少年书法报>第1版刊出专题介绍。1991年入选全国第一届书坛新人作品展览,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。1992年入选全国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,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。1993年入选全国第五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览;入选全国第二届书坛新人作品展览;《青少年书法》杂志第11期刊出专题"青年书家于明泉"。1994年入选全国第三届篆刻艺术展览;入选全国第一届楹联书法大展;入选全国第一届正书大展。1995年荣获全国第六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览一等奖;《书法导报》1995年5月10日刊出作品专版及短文《一些话》;南海出版公司出版《于明泉书法篆刻集》。1996年荣获全国第二届楹联书法大展铜奖;入选全国第一届行草书法大展;入选全国第一届扇面书法展览;《书法导报》1996年第1期刊出专题介绍,附文《独白》;《书法之友》杂志1996年第5期刊出专题"于明泉书法集评",著名书法家孙伯翔、张道兴、郭子绪、华人德、丛文俊、吴振立、沃兴华先生分别撰文评议。《书法导报》1996年7月24日刊出论文《对"书法新古典主义"的几点质疑》。   


  1997年荣获全国第七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览一等奖;入选第二届国际篆刻艺术交流大展;《中国书法》杂志1997年第5期"书坛中青年"栏刊出专题"关于于明泉书法创作的通信";在首届中国(天津)书法艺术节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中被评为精品。1998年作品载入《中国现代美术全集·书法卷》(河北美术出版社出版)和《中南海珍藏书法集第二卷》(西苑出版杜出版);《星星》诗刊1998年第8期"实力方阵"栏推出组诗《调侃与静默》(六首,署名于是乎);荣获国家文化部第八届"群星奖"银奖,山东省文化厅为其记三等功;入选当代著名书法家代表作展览,载入该展作品集,河南美术出版杜出版。


   1999年作为中国书协七名代表之一,出席中国文联"向祖国汇报"百名优秀青年文艺家创作经验交流会,荣获"全国百名优秀青年文艺家"称号。   

   2000年荣获全国第八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览一等奖;正式加入沧浪书杜;应邀出席'99《中国书法》年展上海巡展创作研讨会,作《书法的传统与传统的书法》发言,文章发表于《书法导报》11月22日第三版;论文《书法教育≠知识传授十技法训练--关于当前高校书法教育现状的一点思 考》发表于《书法之友》杂志第11期,并入选大连出版杜出版《书法教育研究文集》;华夏出版社出版《当代中青年书法名家字帖--于明诠行书诗册》;应邀参加《全国当代著名书法家50人五体书法临摹示范VCD》拍摄,江苏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;作品应邀参加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国际书法大展,载入《国际书法大展作品集》;作品应邀参加中国书协全国第二届 著名书法家邀请展,载入该展作品集。   


   2001年《书法导报>2月28日发表专题,陈宇撰文《心灵的咏叹--读《于明诠行书诗诗》;书论随笔集《常有梦斋初集》由燕山出版社出版;《当代著名青年书法十家精品集·于明诠卷》即将由汕头大学出版社出版。

 

   摘自《当代著名青年书法十家精品集·于明诠卷》

(编辑:帧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