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4-19
曾纡(1073-1135),字公衮,晚号空青先生,南丰(今属江西)人。曾巩之侄。北宋末南宋初散文家、诗人、书法家。初以恩荫补为承务郎。宋哲宗绍圣年间中博学鸿词科。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曾布为二后山园陵使,辟为从事。崇宁二年(1103),入元佑党籍,连坐党籍被贬到永州零陵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八六之七)。后遇赦,调监南京、河南税,改签书宁国军(治今安徽宣城县)节度判官。历通判镇江府,知楚州、秀州,提举京畿常平,江南东路转运副使,迁直显谟阁。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再任江南东路转运副使,移两浙路。绍兴二年(1132),知抚州。三年,除江南西路转运副使,司农少卿。四年,改福建路提典刑狱,直宝文阁。五年(1135),除知信州(今江西上饶),未之官卒,年六十三。曾纡有志节,守忠义,一生不得志。能诗善文。
为文固守家法,深得曾巩散文妙谛。诗从母师,句法精丽,感情真挚。亦工词。《全宋词》录其词9首,《宋诗纪事》、 《江西诗征》收其诗5首。亦善书法,风格介于苏、米之间,传世真迹有草书《草屦帖》、行楷《怀素自叙帖跋》,收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院,刊于台湾《故宫历代书法全集》。世称“南丰七曾”(曾巩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纡、曾纮、曾协、曾敦)。有《空青遗文》10卷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八)、《南游记旧》1卷(同上书卷一一),已佚。事见《浮溪集》卷二八《右中大夫直宝文阁知衢州曾公墓志铭》。事见《宋史翼》、《南宋书》、《四库全书》、《江西通志》、《御定书画谱》、(宋)汪藻《曾公墓志铭》、(宋)陆游《书空青集后》。
《草履帖》与《人事帖》曾被认为“既不用法,亦不祈工,其神娓娓,意尽由止,亦造其妙。”的宋人行草书代表作品——它所代表的是一种别开生面的率意天真的艺术境界。曾纡的行草书介于苏轼、米芾之间,是后来明代著名书论家董其昌所说的“苏不苏、米不米”的典型作品,也是宋代书法“尚意”的典范之作。然而,曾纡的《人事帖》却是唯一没有收藏在博物馆里的重要名迹,在其回流拍卖前对此进行考证其意义十分重大。
编辑:花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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